| |  | 商家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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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人事局是萧山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人才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区委、区政府主管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区人事局合署办公。 区人事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才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制订全区人才人事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才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参与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负责编制、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计划。负责科长(主任科员)以下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招考、录(聘)用、调配、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参与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我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管理和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制度的改革和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 (四)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回国来萧定居专家、留学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进修人员的派出和回我区安置的协调管理及科研资助工作。参与管理流动人员出国(境)政审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区人才资源的综合管理。制订鼓励人才有序流动政策,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网络,培育和引导人才市场走信息化、网络化发展的路子。负责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六)综合管理政府任免、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任免公务员和区政府任免公务员的有关事项,研究制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办理区政府行政奖励、表彰事项。负责有关奖惩、申诉与控告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参与区级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开展上岗前培训。 (八)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九)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审核工作。 (十)负责全区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及离岗退养审批。 (十一)抓好本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指导全区机关及镇、街道人事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 商家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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